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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夏自治区出台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地环保政策 07-19

2012-07-19 17:17:00来源: 阅读量:6

宁夏自治区出台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地环保政策 07-19

记者7月18日从自治区环保厅获悉,自治区政府日前出台文件,要求严格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产地的环境准入,着力保障这一宁夏名牌绿色食品的质量安全,并进一步促进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及文化长廊又好又快发展。

  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带目前主要包括青铜峡、永宁、西夏区的沿贺兰山东麓一线,总面积近40万亩。它是我国葡萄酒三大“地理标志产品产地”之一,也是国际国内公认的高品质酿酒葡萄的最佳产区之一。在2012年为民办的10件环保实事中,自治区要求对贺兰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以及周边地区进行环境整治,为进一步打造世界知名葡萄酒产区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。

 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加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》指出,要严格贺兰山东麓产地环境准入,保护区内所有新、改、扩建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。葡萄种植区域内,只建设葡萄种植、葡萄苗木繁育和研究,以及与葡萄产业发展配套的生态、基础设施项目;葡萄酒城(庄)、小镇区域,只建设葡萄酒城(庄)、小镇及有关的葡萄酒加工、农副产品加工、物流、商贸、旅游和配套的基础设施项目;葡萄文化长廊区域,只建设与葡萄文化长廊有关的生态、文化、旅游、物流、商贸及配套的基础设施项目。葡萄种植区及其周边至少5公里范围内,严禁开工建设石油、化工、建材、制药、采矿、重金属排放等可能污染土壤、水质、大气,对葡萄产业发展造成影响的项目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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